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和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苏教语〔2017〕1号)精神,今年5月,我厅组织开展了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共有101所高校上报了自查材料。经过学校自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93所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具名反映。
联系人:王嵘,电话: 025-83335664 ,电子邮箱:ywb @ec.js.edu.cn。
江苏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