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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30 09:31 来源:国际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苏教外函﹝2018﹞2号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校、各有关单位:

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拟选派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32300人。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确定资助人选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具体项目选派办法、项目检索等可以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除有关高校(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外,我省其他单位人员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均由省教育厅受理,并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请各单位引导申请者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做好宣传、咨询和推荐申报工作。

2. 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顺序装订。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文档统一发至邮箱(472112895@qq.com)。

3. 省教育厅受理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的第2天,如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周五的,则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周一。请各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时限要求,务必按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4. 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省教育厅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请各申请人及各单位有关部门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的,将不予审核受理。

三、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2013室。联系人:陈晨、郑兴,电话:025-83335211、83335333;传真:83335214,邮编:210024,电子信箱:472112895@qq.com。  

附件:1.2018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doc

      2. 2018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doc

      3.《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产业目录(摘要).doc

      4.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doc

      5.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课题组申请表.doc

      6.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省教育厅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