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出台《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艺术素质测评方案(试行)》。
《方案》明确了音乐、美术的测评成绩认定分值、等级等内容。音乐、美术考核总分各为100分,由平时成绩和统测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40%,统测成绩占60%。初中毕业升学艺术素质测评分音乐、美术两个学科进行。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美术素质测评。艺术素质测评成绩是初中毕业资格认定和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指标的评价依据。学生必须达到相应等级方可毕业。
音乐、美术学科平时成绩的认定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审核。主要从学习态度、技能水平等方面予以评价。音乐、美术学科的平时成绩由考生七年级和八年级学年末的技能面试成绩组成。技能面试在每年5、6月完成,一般随堂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评,考评小组3人以上(其中至少含2名专业教师),可由班级音乐、美术任课教师担任主考。平时成绩应综合平时的课堂学习态度综合评定,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打分,然后按照七、八年级各20%折算。技能面试的评价标准由市教研部门提供。
音乐学科技能的测评内容,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在“演唱”“演奏”“舞蹈”三项中选择一项进行,可采用“班级音乐会”“演唱会”等方式进行。美术学科技能测评内容,由教师根据课标要求结合本学年学习内容进行一项或多项命题,学生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现场创作表现,可采用“展示会”等形式进行。
《方案》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通过科学设置考试标准,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保证音乐、美术考核公平、合理、严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