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773/20170712-00001 | 文 号: | 苏学位字﹝2017﹞11号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 20170712 |
信息标题: | 关于公布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名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通知明确了教改课题的分类,主管部门,经费安排及项目年限等。附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名单。 |
关于公布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名单的通知
苏学位字﹝2017﹞1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7〕4号)要求,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省教育厅审定等程序,确定了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入选项目,现予公布(省财政资助经费随后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改课题设重大委托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大委托课题由省教育厅立项资助,资助额度视课题情况确定。重点课题由省教育厅立项资助,每项资助2万元,学校视情况给予适当配套。一般课题由省教育厅立项,研究生培养单位资助,每项资助不低于1万元。
二、省教育厅对重大委托课题进行管理,组织结题验收。培养单位负责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管理工作,包括经费安排、过程管理、结项考核和绩效评价等,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督查。
三、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四、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
五、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结题后由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同为教改课题项目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做好结题材料的归档工作,省教育厅采用随机抽取档案或随机抽取举行汇报交流会的形式进行督查。
项目实施中有何情况,可与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联系。联系人:沈春,电话:83335660。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