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773/20170213-00001 | 文 号: | 苏教办职函〔2017〕2号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 20170213 |
信息标题: |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职社教育 | ||
内容概述: | 通知对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备案及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新设专业申报等做出明确要求。附2017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表等。 |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业学校
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职函〔2017〕2号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苏教职〔2011〕2号)和《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苏教职〔2011〕3号),现就做好2017年全省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备案
请各市教育局依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条件和办法,审查备案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新设专业,并填写《2017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表》(附件1)。
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新设专业申报
请有关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6年)>的通知》(苏教职〔2016〕7号)精神,做好2017年新设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申报工作,并准备以下材料:
1.专业设置申报报告(学院正式文件)。
2.《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
3.专业设置调研报告(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教学进程表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5.专业设置条件的其它说明材料。
6.2017年新设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有关要求
1.各市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本地区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设置专业要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注重结合自身的办学优势,重点发展与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相一致的专业。
2. 请有关职业技术学院将新设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申报材料于2017年3月1日前报至省教育厅职教处,并将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
3. 请市教育局将 《2017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表》于2017年3月30日前报至省教育厅职教处,并将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
4.联系方式。联系人:孟宪辉,联系电话:025-83335665,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职教处,邮编:210024,邮箱:zjc5665@126.com。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