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重点专题研究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苏教社政函﹝2017﹞26号
各有关高校:
为充分发挥全省高校社科理论界优势,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省教育厅设立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题研究项目。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共批准设立重点专题研究项目31项(详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题研究项目必须在确定的研究期限内(2017年12月-2019年6月)完成研究任务并通过结项验收。结项要求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7﹞22号)执行。未能在研究期限内完成结项的项目申报人不得申请下一年度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题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近期将下拨至各有关学校,各高校可按一定的比例落实配套资助经费。同时,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并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取得有重大影响的优秀成果,学校要加强宣传并及时向省教育厅社政处报送。
附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题研究项目立项名单.doc
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