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召开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座谈会
为全面了解我省高校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情况,特别是深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五项”改革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情况,9月12日,省教育厅召开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座谈会,听取相关高校工作情况介绍,并就下一阶段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进行座谈交流。省教育厅副厅长洪流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洪流在讲话中指出,“十三五”期间江苏各高校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通知》精神,建立和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改革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建立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中期考核和论文审核制度,完善分流退出机制,并建立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与名额补偿相结合的管理激励机制。此外,要大力加强博士研究生跨学科、跨部门以及与海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联合培养。
洪流指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由于发展时间短,许多方面亟待改进和完善。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少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还没有建立具有差异性、实践性与前沿性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指导教师实践经验也比较缺乏。他强调,江苏是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必须扎实推进此项改革,确保取得实效,努力形成经验。今年下半年省教育厅将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改革现场交流会和经验总结会,将对现有改革试点高校,进行一次“回头看”,树立一批改革典型,淘汰一批进展不明显的高校,切实提高试点示范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洪流指出,“十三五”时期要大力加强以提升职业发展能力为目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强化实践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在优化培养方案、强化专业实践、推进与国际接轨、健全评价体系、加强“双导师”队伍建设、职业资格证书衔接等方面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此外,要完善导师评聘评价制度,建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分类评聘、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并通过聘请外籍专家、校外兼职导师、产业教授等,多种渠道拓展师资队伍来源。他希望各高校也能够在这些方面努力探索,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洪流希望各相关高校抢抓机遇、凝聚共识,系统设计、纵深推进,寻找规律、积累经验,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做到胆子大、步子稳,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研究生教育处负责人以及部分省属高校研究生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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