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表彰
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苏教人﹝2016﹞14号
各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部署要求,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改革创新,务实奋进,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推动发展,在各地各校层层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评审和公示,决定对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附属幼儿园等879个集体和倪琳等1002名同志予以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振奋精神,迎难而上,为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