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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江苏原先单独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补修考试有哪些不同?
发布日期:2016-03-08 18:07 来源:江苏教育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江苏原先单独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补修考试有哪些不同?

  答:(1)出题方式不同。由原来省自行出题改为国家统一出题。
  (2)考试科目不同:我省组织的考试只开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个科目;全国统考笔试学科按学段分2-3个科目,科目名称、内容与省考均有所不同,并将原来在认定环节组织的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提前纳入到考试环节。
  (3)考试参考标准不同:我省组织的考试有指导用书,全国统考没有指定的参考教材,只有考试大纲。
  (4)合格线划分办法不同。我省组织的考试,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合格线都是60分。国家统考合格线在考试后划定,其中笔试合格线由国家统一划定,面试合格线由省教育厅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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