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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773/2013-00194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3-09-28
信息标题: 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主题分类: 财务年度预决算公报
内容概述: 公开了江苏省教育厅概况,2012年度部门决算表,201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等。
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13-09-30 17:04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

省级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2013年9月28日

目录

第一部分江苏省教育厅概况. ....................................................... 3

一、主要职能 ..................................................................................... 3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5

三、2012年度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8

第二部分 2012年度部门决算表....................................................1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7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 19

第三部分201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19

一、关于201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9

(一)收入来源说明 ........................................................................ 20

(二)支出情况说明 ........................................................................ 21

二、关于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22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2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 23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23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4

(一)收入科目 ................................................................................ 24

(二)支出科目 ................................................................................ 25

(三)“三公经费” .............................................................................. 28

第一部分江苏省教育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指导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统筹指导各类高校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指导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厅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参与做好高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省有关部门指导高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九)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高校统战工作,指导高校做好民主党派、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高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十)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高校招生政策,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三)规划、指导高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以及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我省出国留学和来我省留学人员的有关工作以及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五)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其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六)负责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

  (十八)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2年,纳入省教育厅部门决算编报汇总的独立核算单位7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普通高校54所(含高职院24)、中专校2所、附属医院3个、厅直属事业单位15个(不含经费自理事业单位3个)。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厅及所属单位实有9.41万人,其中:在职人员6.75万人、离休人员0.13万人、退休人员 2.53 万人、其他人员0.08万人。2012年度我厅部门决算编制单位范围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

行政单位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省电化教育馆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教育电视台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省教育财务结算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江苏高教》编辑部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普通高校及中专校(含附属医院):


南京师范大学

普通高校

南京医科大学

普通高校

南京医科大学(本部)

普通高校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附属医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

普通高校

南京工业大学

普通高校

南京林业大学

普通高校

南京艺术学院

普通高校

南京邮电大学

普通高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普通高校

南京财经大学

普通高校

南京审计学院

普通高校

南京工程学院

普通高校

江苏教育学院

普通高校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普通高校

江苏警官学院

普通高校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普通高校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苏州大学

普通高校

苏州科技学院

普通高校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常熟理工学院

普通高校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常州大学

普通高校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普通高校

江苏大学

普通高校

江苏大学(本部)

普通高校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附属医院

江苏科技大学

普通高校

徐州师范大学

普通高校

徐州医学院

普通高校

徐州医学院(本部)

普通高校

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附属医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淮海工学院

普通高校

南通大学

普通高校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扬州大学

普通高校

盐城师范学院

普通高校

盐城工学院

普通高校

淮阴师范学院

普通高校

淮阴工学院

普通高校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校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中专校

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

中专校

  三、2012年度省教育厅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约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8%;普通高等学校128所,在校生181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7%。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完成1342亿元,比去年增长22.80%,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达18.74%。

  (一)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迈出新步伐。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颁布实施,省政府召开了学前教育现场推进会。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启动创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200所,新增省优质园249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得到加强。省政府召开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和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初中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启动实施。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累计投入462亿元,竣工2726万平方米。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快推进。88个课程基地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完成全国基础教育质量江苏抽样监测工作。教育评估和督导工作力度不断加大。16个县(市、区)通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研制了2020年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完成81个县(市、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对20个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有效遏止违规补课、高中跨市招生等现象,学生课业负担逐步减轻。阳光体育运动和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完成127片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

  (二)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省政府召开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现场会,第二批实验区建设全面启动。召开了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新增20所中职国家示范学校,省级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累计达114所。完成12所高职院校新一轮人才培养评估。新增143个中高职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加强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评定131个中高职品牌特色专业和202个重点建设高职专业群。开发了高职校企合作课程5913门、教材3283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在宁通苏锡常5市92所学校启动71个中高职、本科分段培养、联合培养试点项目。牵头组建了中国食品药品职教联盟。职业教育教学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建成。高度重视职业院校各类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我省中职组、高职组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双双实现“四连冠”,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双双获得第一名。

  (三)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取得新进步。研制了“十二五”地方高校事业规模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确定566个面向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重点建设专业。新增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7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累计47个,全国第二)、“十二五”本科规划教材126部、江苏高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4437项。62个学科遴选为新增一级学科“十二五”省重点学科,全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累计达211个,国家、省、校三级重点学科体系基本建成。完成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学科中期报告评估,优良率达95.1%。完成“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验收,4所高校受到国家奖励。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深入推进,确定2270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新增企业研究生工作站531个(总数达1012个)。发布了高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完成26个硕士学科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3所高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组团参加第九届全国大运会取得团体总分第四、科报会团体总分第一的好成绩。

  (四)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省政府召开了教育人才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免费男幼儿师范生培养机制得到完善,成功举办各类教师和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完成各类教师和校长省级培训12万人次,其中农村教师占一半。评定6个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选派300名高校骨干教师和9个团队赴世界200强高校优势学科深造,18名校长赴境外高水平大学跟岗研修。分别成立省高等、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和“万名大学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工程”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增高层次人才216人,选聘第三批江苏特聘教授49人,评出“青蓝工程”培养对象837人。评定第十二批特级教师328人。评聘高校教授副教授、中职校高级讲师4410人,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评审。新认定教师资格46382人。研究制订了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制度。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稳步推进。投入1.3亿元支持省属高校建设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

  (五)教育改革和开放取得新突破。24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和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试验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省教育厅与南京、淮安、宿迁市政府分别签署合作协议。人才培养体制改革逐步深入。软件类、机械仪表类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启动实施,地方高校计算机学院培养服务外包人才试点顺利展开。热点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政策进一步落实。37所高职高专开展了“注册入学”试点,6所省属本科院校在省内进行了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长三角区域教育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化,交换生计划正式实施。独立学院加快发展,2所独立学院实现迁址办学,7所独立学院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试点。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成绩显著。新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44个。新增孔子学院2所、汉语推广项目16个。公派1100人出国留学。在苏学习外国学生、港澳台学生达3.6万人。东南大学和蒙纳士大学建立苏州联合研究生院,中国人民大学和法国三所名校在苏州建立中法学院,昆山杜克大学筹建获批。通过在南美、东欧举办江苏高等教育展等活动,增强了江苏教育国际影响力。

  (六)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高校全年承担各类科技项目31158项,获经费104亿元。29项成果(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17项)获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占全国10.9%、全省59.2%,获奖数、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奖数均居全国第二)。63项成果获2012年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奖(占全国20.5%,全国第二)。16项成果获省科技一等奖(占全省94.0%)。“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开始实施,培育组建协同创新中心60多个。新增省级以上科研平台3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7个,10个国家大学科技园被评为优良等级。会同省科技厅、南京市出台了“南京科技九条政策”,与省经信委签署了《共同推进高校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合作备忘录》,与省科技厅、江宁区政府合作共建江苏(江宁)大学科教创新园,组织高校参加了苏北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科技对接活动。68所高校与企业签订“四技”服务技术合同15922项,成交额51.1亿元。召开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社会科学研究1459个项目获省立项资助,评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07项。社区教育进一步发展,新增了一批省级社区教育基地和实验区,江苏开放大学获教育部正式批准。现代农民教育工程深入推进,完成各类培训241.5万人(次)。全省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强。

  (七)教育惠民形成新局面。制定了公办幼儿园、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了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在全国率先实现所有学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全覆盖。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620.7万名学生免费使用教科书和作业本。顺利完成各类教育考试招生任务,招考规模首次突破600万人次,录取普通本专科新生43.8万人、研究生4.6万人,高考录取率达84.7%。全面完成标准化考点建设工程。出台了《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大学生创业教育有序推进,首批确定15个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得到加强。先后举办专题性就业活动、“百校联动就业市场”校园招聘会465场。全省2012届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96.6%。帮困助学体系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全面发放,16.8万名普通高中学生获省财政补助,92.8万名中职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28.6万名大学生获国家奖助学金。12.8万名大学生获国家助学贷款,基本做到“应贷尽贷”。

  (八)教育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开展了遏制幼儿园“小学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查。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得到清理规范。建立民办高校年检制度。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全面加强。高校学籍学历管理不断完善。教育审计扎实开展,完成审计项目19939项,审计资金总额698.5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核减工程投资10.7亿元。省属高校债务化解工作持续推进,控制债务规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建立民办高校学费和财政补助资金专户监管制度。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行风评议取得较好成绩。在全省12个公共服务行业行风评议中,教育系统名列第三。加强教育收费检查,加大了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监督力度,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的做法和成绩。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建设和创新文化建设不断深入。全省校园总体上保持安全稳定。省政府出台《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开展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评出929所“江苏省平安校园”。教育信息化扎实推进,召开了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出台了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

  (九)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全面展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若干意见》等5个文件。全国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我省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的经验。首次进行高校党建工作、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满意度测评,满意率均达80%以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首次推出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20个。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36所高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同步换届。校园文化建设持续推进,23项成果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占全国获奖总数的10.6%。12项成果获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切实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首次组织优秀辅导员赴海外培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开展,评选了大学生年度人物。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5611”廉洁教育工程扎实推进,廉洁教育系列丛书正式发行并向学生免费发放18万本。对4所省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巡视或情况反馈。严肃查处教育系统违法违纪案件。


第二部分  201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

1

1,720,837.07

一、一般公共服务

31

2,196.00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26,303.91

二、外交

32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17,736.58

三、国防

33

 

三、事业收入

4

754,008.58

四、公共安全

34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5

553,237.27

五、教育

35

2,801,597.77

四、经营收入

6

84,072.48

六、科学技术

36

13,478.87

五、附属单位缴款

7

73,229.84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37

10,929.88

六、其他收入

8

363,286.75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8

1,392.18

 

9

 

九、医疗卫生

39

4,264.67

 

10

 

十、节能环保

40

3,05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41

 

 

12

 

十二、农林水事务

42

929.72

 

13

 

十三、交通运输

43

1,80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4

6.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5

260.00

 

16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46

 

 

17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47

 

 

18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20

 

二十、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50

97,775.36

 

21

 

二十一、储备事务支出

51

 

 

22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2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3

264.39

 

24

 

 

54

 

 

25

 

 

55

 

本年收入合计

26

3,013,171.31

本年支出合计

56

2,937,944.8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7

41,670.88

结余分配

57

74,780.89

上年结转和结余

28

223,604.75

年末结转和结余

58

265,721.20

 

29

 

 

59

 

合计

30

3,278,446.95

合计

60

3,278,446.9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695,718.20

721,859.48

973,858.72

201

一般公共服务

2,196.00

 

2,196.00

2010599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50.00

 

50.00

2011004

政府特殊津贴

2,128.80

 

2,128.80

2011409

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17.20

 

17.20

205

教育

1,657,867.51

713,798.74

944,068.77

2050101

行政运行

1,936.02

1,936.02

 

205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5.71

265.71

 

2050199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15,081.26

2,651.85

12,429.41

2050202

小学教育

56,031.43

 

56,031.43

2050203

初中教育

13,011.92

 

13,011.92

2050205

高等教育

1,147,980.38

549,468.88

598,511.50

2050302

中专教育

21,934.16

9,048.22

12,885.94

2050304

职业高中教育

572.49

 

572.49

2050305

高等职业教育

239,033.60

143,803.04

95,230.56

2050399

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16.00

 

16.00

2050502

教育电视台

755.00

127.00

628.00

2050599

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

150.00

 

150.00

2050601

出国留学教育

1,376.59

 

1,376.59

2050701

特殊学校教育

20.00

 

20.00

2050799

其他特殊教育支出

800.00

 

800.00

2050801

教师进修

6,722.80

5,312.80

1,410.00

2050999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95,699.55

1,185.22

94,514.33

2051099

其他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18,044.10

 

18,044.10

2059999

其他教育支出

38,436.50

 

38,436.50

206

科学技术

13,478.87

 

13,480.87

2060203

自然科学基金

2,369.78

 

2,369.78

2060204

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

996.27

 

996.27

2060302

社会公益研究

750.00

 

750.00

2060303

高技术研究

1,011.00

 

1,011.00

2060402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933.00

 

933.00

2060503

科技条件专项

1,992.82

 

1,992.82

2069901

科技奖励

123.00

 

123.00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5,303.00

 

5,303.00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

595.84

151.84

444.00

2070199

其他文化支出

150.00

 

150.00

2070205

博物馆

40.00

 

40.00

2070505

出版发行

181.84

151.84

30.00

2070699

其他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504.44

 

504.44

2079902

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

50.00

 

50.00

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74.00

 

17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392.18

1,125.89

266.29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125.89

1,125.89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

203.28

 

203.28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39.01

 

39.01

2086001

就业和培训

24.00

 

24.00

210

医疗卫生

4,264.67

 

4,264.67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30.00

 

30.00

2100601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164.32

 

164.32

2109901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4,070.35

 

4,070.35

211

节能环保

3,050.00

 

3,050.00

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

3,050.00

 

3,050.00

213

农林水事务

929.72

 

929.72

2130106

技术推广与培训

285.00

 

285.00

2130135

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

277.26

 

277.26

2130205

森林培育

130.00

 

130.00

2130206

林业技术推广

52.82

 

52.82

2130232

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

17.24

 

17.24

2130602

土地治理

167.40

 

167.40

214

交通运输

1,800.00

 

1,800.00

2140601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800.00

 

1,800.00

2150510

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

6.00

 

6.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260.00

 

260.00

2169901

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

260.00

 

26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108.58

6,783.01

2,325.57

2210103

棚户区改造

28.00

 

28.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2.95

412.95

 

2210202

提租补贴

6,076.75

6,076.75

 

2210203

购房补贴

2,590.88

293.31

2,297.57

229

其他支出

264.39

 

264.39

2296006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87.05

 

187.05

2299901

其他支出

77.34

 

77.34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302.99

79.34

164.73

58.93

  注:本表公布数为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327.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75.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19.33万元(含车辆更新),公务接待费预算31.97万元。

第三部分  201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教育厅201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收支总决算3,278,446.95万元。其中:

  (一)收入来源说明。收入总计3,278,446.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1,720,837.07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754,008.58万元,为省属院校学费、住宿费收入以及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17,736.58万元,为省属院校和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经营收入84,072.48万元,为省属院校和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73,229.84万元,为省属院校和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6.其他收入363,286.75万元,为省属院校和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省属院校和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1,670.88万元,为省属院校和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223,604.7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情况说明。支出总计3,278,446.9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6万元,为省属高校信息化及研发平台建设、政府特殊津贴及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等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2,801,597.77万元,为省教育厅及省属高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13,478.87万元,为省属高校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等项目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29.88万元,为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社等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文化传媒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江苏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政府采购项目补助等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2.18万元,为省教育厅本级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以及省属高校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等项目支出。

  6.医疗卫生支出4,264.67万元,为省属高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学生免费培养专项支出等。

  7.节能环保支出3,050.00万元,为省属高校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和省级建筑节能专项支出。

  8.农林水事务支出929.72万元,为南京师范大学省级海洋与渔业资源环保专项、南京林业大学的草原防火等林业项目和扬州大学的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等专项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1800万元,为南通大学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建设支出。

  1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万元,为江苏大学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1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60万元,为南京师范大学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项目和南京邮电大学的省级现代服务业(旅游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等项目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97,775.36万元,为省教育厅及省属高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等基本支出。

  13.其他支出264.39万元,为省政府扎口管理项目安排的省教育厅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14.结余分配74,780.89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15.年末结余和结转265,721.2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关于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2年度省教育厅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即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5,718.2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7.72.33%。其中:基本支出721,859.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42.56%;项目支出973,858.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4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教育(类)支出1,657,867.51万元,占97.77%%;科学技术(类)支出13,478.87万元,占0.79%;医疗卫生(类)支出4,264.67万元,占0.25%;住房保障(类)支出9,108.58万元,占0.54%等(详细见下表)。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合计

1,695,718.20

100.00%

一般公共服务

2,196.00

0.13%

教育

1,657,867.51

97.77%

科学技术

13,478.87

0.79%

文化体育与传媒

595.84

0.04%

社会保障和就业

1,392.18

0.08%

医疗卫生

4,264.67

0.25%

节能环保

3,050.00

0.18%

农林水事务

929.72

0.05%

交通运输

1,800.00

0.11%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260.00

0.02%

住房保障支出

9,108.58

0.54%

其他支出

264.39

0.02%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2年,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事业单位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9.34万元,占26.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4.73万元,占54.37%;公务接待费支出58.93万元,占19.45%。

  2013年,教育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327.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75.88万元,占23.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19.33万元,占67.04%;公务接待费预算31.97万元,占9.77%。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科目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厅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省教育厅及省属高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厅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水利厅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如国土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二十九、“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