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师〔2012〕35号
有关高等学校:
“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一年来,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今年6月1日,通过材料审核、已经出境和即将出境的首批研修人员达173人(各校情况见附件),占首批研修人员总数的48.5%。为做好首批研修人员派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工作,加强领导,督促尚未提交报批材料的首批研修人员尽早办理报批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赴境外研修。尚未落实境外研修单位的,本人应抓紧联系。所在学校亦应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种资源,通过多种途径帮助联系。外语尚未达到规定要求但参加今年6月PETS5考试的,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确保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即能赴境外研修。
二、通过材料审核的首批研修人员,应抓紧办理出境手续。所在学校要及时将资助经费申请报告报送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我厅审核汇总后,每个季度下拨一次资助经费。
三、首批研修人员特别是未参加我厅行前集训的人员出境前,所在学校应进行专门的外事纪律和人身安全教育。
四、2012年9月30日前仍未办理报批手续的首批研修人员,原则上取消派出资格,并通报全省高校。跟岗研修校长同时上报省委组织部。所在学校应在2012年10月13日前向我厅出具公函,说明具体情况。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